注意:社保三险免征和缓缴,本月截止!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10 分类:政策信息
2020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及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通知表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执行到12月底,2021年1月起将全额征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执行到12月底

2021年1月起将全额征收

今年受疫情的影响

国家为纾解企业困难

对社保征收工作实施减免政策

现在2020年已接近尾声

阶段性减免及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

也即将“功成身退”


2020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及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通知表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执行到12月底,2021年1月起将全额征收!


政策划重点: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免征和缓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二是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三是缓缴单位请于2021年1月底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缓缴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业务,并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2021年1月社保业务具体截止时间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小编温馨提示:


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请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资金准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