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一个月30天,除去四个周六日,每月的工作日应该是22天。如果遇到一个月31天的话,工作日可能会更多。那么我们每个月计算发工资的工作日是按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的吗?
答案是:每个月计发工资的工作日不是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者23天。
那月计薪天数如何计算呢?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依据:
1、《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计薪日因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104个休息日之外的天数都算作年计薪日,再除以12得出。
月计薪天数和哪些费用相关呢?
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天×200%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天×300%
依据:
1、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双倍或三倍工资。
请事假扣工资怎么计算呢?
员工的日工资=月工资÷21.75
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日工资×请假天数
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月工资-被扣除工资
对于员工工资,还有几点特别重要,接下来给大家进行解答~
一、不给员工工资条可能违法
现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注意!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
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二、关于最低工资HR需要注意的细节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福利: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有的HR小伙伴不清楚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五险一金、哪些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
三、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多数地方明确包含在内。如:四川省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贵州省最低工资是包括五险一金的。
有的地方明确不包含,如北京市、上海市明确,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四、哪些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具体情况可以查看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及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以北京市为例: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休病假比较常见,病假期间不是不发工资,这一点HR要特别注意。
2、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这种主要是员工待岗的情况,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固定部分)为什么要设置成最低工资的情况,主要是节省企业成本。
3、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